12 juil. 2014

{ 很厲害呦。不過那是「我們的」音樂呀。 }



最近看書上寫到,也呼應了腦袋一直想的一個問題:身為外國人,到底聽這麼多所謂「別人的」音樂幹嘛?

在音樂現場,無論是Arcade Fire、The National之類走在A Line上的,或The pixies拎祖媽型的元祖大團,甚至燈火爆裂筋肉系Nine Inch Nails,我聽過,也知道歌名,但完全不能倒背如流啊(我不是骨灰級歌迷確實)。但現場中身邊的外國人幾乎每一首都會又跳又唱,小團亦是看得見歌迷低頭晃腦、眼泛淚光,雙手緊握口中念念有詞。(老實說小虎隊、五月天、伍佰、陳昇的歌之類的我並不是每首歌都記得歌詞的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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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熟悉「別人的」音樂如此的多,我們熟悉對方的,一定比他們涉獵我們的還多。相較於西方應該了解泛亞洲的音樂甚少,或是沒什麼興趣,或是其實不用分你們跟我們這麼簡單啊?(但去巴塞隆納的時候發現西班牙妹仔都在哈韓!臺灣人開的珍珠奶茶店都在放韓國舞曲怎麼回事。)

_例如就拿爵士音樂來說看,那終究對他來說是「我們的音樂」。「寫出書」的是他們。就算我知道Dave Lambert是死在康乃迪克州的95號公路,那只不過是瑣碎的知識而已。從這種瑣碎知識的機智問答觀點來看,日本的爵士研究品質,或許是美國無法比較的高吧,而且能研究某方面我覺得也很重要。但是果讓這位老伯來說的話,也許他會說:「很厲害呦。不過那是我們的音樂呀。」這樣一來,就沒話說了。然後我們會說:「噢,是啊。」然後就沈默下來。_

突然感慨,曾經覺得寫文字很有張力、很有個性的人,或許已經性格轉變,也不知道是否談了一場「不知道是如何」的戀愛,現在已經覺得普普通通了(Walter Benjamin所謂的光暈消逝?),還是已經過了那個迷戀青春少年少女的年紀。

我要來背伍佰的歌詞了,返去故鄉_。